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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老師教我在課本上寫上自己的名字,

那個時候我學到,寫上名字的東西叫"我的"。

長大以後,每一本讀過的書我也會簽上我的名字,

因為那代表我曾經花了時間,很認真的喜歡它。

現在,基於愛的理由,我偶爾也會在你身上貼上我的名字,

一支墨鏡,一件T恤,或是一頂帽子,

都可能是有我名字的標籤,一種愛的標籤。

同樣基於愛的理由,我當然不介意,甚至很樂意你也在我的身上貼上標籤。

所以,

我偶爾會穿你的衣服,偶爾會戴和你同款的帽子,

偶爾會不小心的洩漏了我是你的。

你知道嗎?

在我的眼裡,愛應該是互許的,應該是要被看見的,

在我的心裡,愛應該是要可以時刻感受的,要經常被擁抱的。

所以,我才要貼上標籤,也才要被你貼上標籤,屬於愛的標籤。

 

為對方貼上屬於自己的標籤是每對戀人都想要做的事,

只是心裡的標籤看不到,所以我們會尋求外顯的標籤得一份踏實,

彷彿愛會因此多了更多堅定的力量。

每個人貼標籤的方式不一樣,

有些情侶喜歡穿一模一樣的衣服出門,

而我貼標籤的方式是不准他穿不是我買的衣服出門,

因為,他的品味就是我的品味。

不曉得大家貼標籤的方式是什麼?歡迎大家分享自己貼標籤的方式。

在那之前就舉個例子,以下二位很明顯貼標籤的例子XD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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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以上照片取自劉大強和陳庭妮微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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